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辦法》(水利部第16號令)、《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規程(試行)的通知》(辦水保〔2018〕133號),《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辦水保〔2019〕172號),現將《三峽新能源大連市莊河III(300MW)海上風電場工程(陸上部分)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對《三峽新能源大連市莊河III(300MW)海上風電場工程(陸上部分)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有異議,請向建設單位反饋。
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長久有效;
建設單位聯系人:宋工,聯系電話:0411-39188816;
聯系地址: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鑫興紫郡東門
附件:三峽新能源大連市莊河III(300MW)海上風電場工程(陸上部分)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pdf
中國三峽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